现就《工业信息化部政策研究室有关深入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壮大示范项目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2〕71号)发送给大家,请依照相关要求,积极开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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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湖北省第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申报相关条件
一、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、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、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,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,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、各领域的排头兵,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、存储、加工、分析、服务、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。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,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。
三、请各申报主体仔细阅读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2〕71号)、《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》(见附件1、2),如实、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,相关证明资质文件和《企业责任声明》须按要求加盖公章,登录“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填报。
四、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动员,组织好本地区有关企业单位进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,拟推荐项目名单(见附件4)和纸质版申报书(一式两份)报送省经信厅,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电子邮箱。申报书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。
五、根据《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》(GB/T 36073-2018,简称DCMM)国家标准,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(三级)及以上的单位,不占用推荐指标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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